一、本地區、本部門開展清查工作的基本情況
收到《南寧市財政局關于開展 2023 年度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問題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南財采〔2023〕67號)后,我臺高度重視,根據文件要求,積極開展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清理自查工作,安排專人負責清理核查臺采購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購項目,堅持“誰起草、誰清理整改”、“誰實施誰清理整改”等原則,對照清理整改范圍和整改重點,逐條進行清查。
二、清理工作的具體內容
經清理,未發現我臺有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妨礙政府采購領域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現將清理情況報告如下:
1.沒有以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股權結構,對供應商實施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平等條款,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區別對待;
2.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以及財政部另有規定的情形外,沒有通過入圍等方式設置預選庫、備選庫、資格庫、名錄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
3.沒有要求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前進行不必要的登記、注冊,或者要求設立分支機構,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供應商產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中標結果掛鉤,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障礙;
4.沒有以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作為確定投標(響應)人經營資質資格的依據或條件;
5.沒有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6.沒有要求供應商購買指定軟件,作為參加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
7.無不依法及時、有效、完整發布或者提供采購項目信息,妨礙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8.沒有強制要求采購人采用抓鬮、搖號等隨機方式或者比選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干預采購人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
9.沒有設置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備案、監管、處罰、收費等事項;
10.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管理辦法》第六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沒有要求采購人采用隨機方式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11.沒有限制保證金形式,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
12.無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其他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此次清理整改情況已在我臺網站上發布。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臺將以此次清理整改工作為契機,更加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扎實認真做好政府采購工作。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提高政府采購專業水平。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程序開展采購工作,依法規范采購行為,確保采購結果的客觀公正,避免出現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妨礙政府采購領域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南寧廣播電視臺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