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記者從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由該廳起草的《2025年廣西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工作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方案擬在全區范圍內支持商業、辦公項目轉換用途,允許調整非住宅商品房規劃建設條件等,以盤活一批非住宅商品房,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
根據征求意見稿,廣西擬從三個方面支持非住宅商品房轉型調整:
一是擬支持商業、辦公項目轉換用途。《征求意見稿》提出,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支持有條件的庫存商業、辦公用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支持有條件的庫存商業、辦公用房以及未開發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轉型用于教育、養老、康養、旅游、文化、體育、科技孵化、“互聯網+”等國家政策支持的新興產業發展。
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明確,對改建為租賃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執行,享受與住宅同等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也就是說,“商改住”項目在子女就近上學等方面,或可獲政策支持,這將進一步釋放消費者對非住宅商品房的購買潛力。
二是擬允許調整非住宅商品房規劃建設條件。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已建未銷售且去化存在困難的公寓、酒店等類型的非住宅商品房,依規按程序整體調整為商品住宅。允許將已出讓未開發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依規按程序改變為商品住房用地,允許已出讓未開發的商住混合用地、已開發未銷售的商住項目調整項目住宅和非住宅的比例。
三是提出鼓勵庫存車位統一運營。《征求意見稿》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未銷售的車位用于自持運營或打包出售、統一招商運營,提出對庫存車位較多的區域及住宅小區車位統一運營的區域,可結合實際情況適當降低城市道路路面停車泊位比例。此外,擬允許未開工項目結合周邊車位庫存情況適當優化車位建設配比,降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投資負擔。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優化非住宅商品房開發建設方式。對未建或已停工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商業辦公項目,擬允許申請緩建,緩建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之后一年。
金融支持方面,提出加大項目融資力度,鼓勵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應貸盡貸”,并適當放寬商辦用房商業貸款條件,減輕借款人融資負擔。鼓勵各市、縣結合實際出臺購房補貼政策,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
記者:韓沛
編輯:唐藝文
責編:唐秋艷
編審:李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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