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的沈女士碰到一件煩心事,小區電梯上貼滿了低俗廣告,孩子一進入電梯,就照著廣告念了起來。跟沈女士一樣對此反感的業主不在少數,有業主表示這么低俗的廣告就不應該進入小區,進入未成年人的視野。

近年來,隨著大數據的應用,流量紅利逐漸顯現,博人眼球成為了不少品牌眼中獲取銷量的捷徑。爭議,話題,熱度三者密不可分,但不能完全劃上等號。可對于低俗營銷的策劃者來說,只要其轉發量和閱讀量,分分鐘達到“10萬+”,那么被輿論譴責,實行“公開處刑”已變得不那么重要。筆者認為,營銷可以沒有聲響,但不能沒有下限。清晰的邊界感,合適的分寸感,是品牌營銷的良心所在,是受眾滿意的關鍵所在。品牌的自我約束,僅依靠自身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法律和有關部門的“盯梢”,讓擦邊球沒有地方可打。
《廣告法》中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出現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情形。2017年某鴨脖品牌的宣傳海報中出現了令人不適的畫面,并配上含有暗示性的廣告詞,“鮮嫩多汁,想要嗎?”在網友的一片罵聲中,此鴨脖品牌收到了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單,被罰款60萬元。工商部門的處罰,讓關注此事的網友連聲叫絕,也從側面反映出消費者對于低俗營銷的堅決抵制。
一個品牌想要立得住,走得遠,就必須從源頭抓起,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潔身自好”,傳遞正確的價值導向,切忌玩火自焚,觸碰法律的底線,在低俗邊緣瘋狂試探。相關部門要做好嚴格的把關工作,對于不過審的內容堅決說“不”,把低俗扼殺在搖籃之中。法律要成為不良信息的“照妖鏡”,讓“污染”無處可尋,還未成年人一個清朗環境。
(作者:蔡小白 版權歸老友網所有)
[ 編輯: 吳箬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