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兩會上,來自廣西的全國政協委員韋震玲提出要為家庭中的全職服務成員建立職業保障機制的建議,一下子就讓“全職媽媽”的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有網友表示,當成一種職業好,這樣就可以“領工資”了。但也有網友表示全職媽媽很難成為一種新職業,因為職業是需要市場廣泛認可的,而并非官方給個“名分”就能“正式工作”。

圖 黃巧靜
在我們的傳統認知里,全職媽媽屬于一種“家庭分工”,并沒有直接參與社會生產。可全職媽媽通過犧牲自我,默默奉獻來維持家庭的“內外平衡”,在家庭中所做出的貢獻確是不可忽視的。有網友戲稱,全職媽媽是“不取酬的自由職業”,在家勞動,“工時靈活”,沒有雇主。其實,對于全職媽媽而言,是不是“入職”,享不享受“工齡”,并沒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在家庭生活中能否得到相應的尊重和回報,在離婚訴訟中能否得到公允的補償?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規定了“離婚家務補償”。北京的一位全職媽媽與丈夫起訴離婚,法院根據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這位全職媽媽三年在家所做的家務,共計人民幣五萬元。最終,這位媽媽拿走了婚姻財產分割后屬于自己的那部分,還獲得了額外的離婚家務補償。
韋震玲委員建議,建立家庭全職服務成員職業保障制度,從制度上認可其在家庭中從事全職服務對家庭和社會的貢獻。同時,把家庭中被服務對象如有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的向家庭全職服務成員支付一定生活服務費用列為法定義務。韋震玲的發聲,既是對女性權益的保障,也是推動社會公平的價值前提。
近年來,婚姻當中,很多家庭內部不管是財務方面,還是經濟關系的話語權,都是通過“內部對弈”決定的。但僅憑個體自覺和“內部對弈”的財產分配邏輯,具有未知性和摩擦性。這時候,外部規則的介入就顯得尤為重要。規則要明確,要傳達,更要滲透,變成每個人潛意識里的認知。
全職媽媽難返職場,但他們卻在一個家庭中身兼家政服務員、育嬰師、老師等多重身份,維護全職媽媽權益,認可服務價值,消除女性偏見,需要法律、社會共同助力。而構建“家庭自治”和法律監管雙管齊下新模式,構筑正確價值體系,是發揮她力量,實現社會公平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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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徐航
作者:蔡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