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廣西一鬧市區(qū)的紅綠燈前,一輛閃燈鳴笛的救護車被前方等待信號燈的三輛私家車堵住去路,直到綠燈亮起,車輛才開始移動。在此期間,右方車道空無一車,可無人愿意壓實線變道禮讓。讓人唏噓。
近年來,禮讓執(zhí)行緊急任務(wù)的救援車輛,逐漸成為社會共識。曾經(jīng),一輛東莞的救護車運送病人前往深圳救治,沿途其他車輛聽到鳴笛后,上演了一幕“千車讓道”的文明景象,成為“禮讓”的范本之一。然而,在大力倡導“為生命讓行”的如今,仍有小部分司機無視救援之緊急,僅圖個人之便利。去年,也有一輛私家車不肯讓行載有出血休克孕婦的救護車,即使救護車多次鳴笛和喊話,都無動于衷,整個過程持續(xù)十多分鐘。
生命面前必須爭分奪秒,這是人人皆知的簡單道理。可為什么仍有人無視救火救命的特種車輛?筆者認為有兩種原因,一是不知道要讓行,二是不知道要如何讓行。
水火無情,人命關(guān)天,在危急時刻,救援早到一秒,生命就多一份希望。對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的禮讓,不僅體現(xiàn)了個人、城市甚至整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也體現(xiàn)了對“生命至上”理念的認同與踐行。
學法懂法守法,讓行特種車輛不僅是城市溫度、人性關(guān)懷,更是法律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zhí)行緊急任務(wù)時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yīng)當讓行”。法律賦予了執(zhí)行緊急任務(wù)的特種車輛優(yōu)先通行權(quán),司機若把法律當作一紙空文,面對身負緊急使命的特種車輛,不主動遵守讓行規(guī)定,就將受到法律的處罰。
會讓懂讓敢讓,讓行特種車輛應(yīng)讓司機解除“遲疑”,給予“保障”。如今交通情況紛繁復雜,在路上遇到執(zhí)行任務(wù)的特種車輛時,許多司機不是不知道要讓行,而是在當下的交通環(huán)境之下,不知道該如何讓行。近年來,45°讓行法走紅網(wǎng)絡(luò),更多的司機朋友看到了這種避讓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參與的意愿也愈發(fā)強烈。交警部門大可借助這一“東風”,考慮在宣傳、制度和實踐上形成常態(tài)化的推廣運用。同時,加大對禮讓司機的“保障”,精簡其撤銷“違法”流程與手續(xù),讓司機做好事而無后顧之憂。
筆者相信,只要有想法、夠魄力,廣大交通參與者對“禮讓特種車輛”的認可度、參與度,將成為司機朋友的一種自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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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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