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近日印發,從支持低空經濟企業落戶、支持低空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開通商業化常態化飛行航線、鼓勵拓展公共服務領域應用、支持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大適航取證獎勵、支持營造低空經濟發展生態、加強低空經濟產業金融支持、發揮國企作用加大國資投入等九個方面發力,進一步推動南寧市低空經濟發展,加快打造面向東盟的低空經濟產業集聚區,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積極招引低空經濟企業
給予低空經濟產業基金支持
低空經濟企業即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營業務為通用航空、無人駕駛航空器研發制造、低空飛行、運營及保障等低空經濟鏈上企業。《措施》圍繞支持生產制造企業落戶、支持應用場景企業落戶、給予低空經濟產業基金支持等方面,明確了多項“真金白銀”的支持。
例如,對《措施》施行期間設立從事研發、生產制造大中型無人機、輕型固定翼飛機、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等低空飛行器及配套零部件產品的低空經濟制造類企業,單個項目設備投資達1000萬元及以上的,按不超過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對《措施》施行期間設立開展低空經濟商業化場景應用和運維的企業,根據企業落戶后2年內的綜合發展情況,按不超過實繳注冊資本的5%,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基礎設施是低空經濟發展的前提。《措施》鼓勵企業開展低空經濟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對在南寧市建設無人機智能起降柜機、中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起降場、直升機起降平臺等低空經濟相關地面基礎設施并實際運營的企業,以及對可用場地不低于5000平方米、每年為不少于5家企業提供低空飛行產品測試服務、飛行測試起降次數不低于1000次的基地,按照相應要求給予一次性獎勵。
應用場景越來越豐富
支持開通商業化常態化飛行航線
隨著低空經濟的加速發展,未來市民出門“打飛的”或成為尋常事。在支持開通商業化常態化飛行航線方面,《措施》支持開通載人航空器航線。對開設經民航部門審批的載人航空器航線的企業,分類別給予獎勵。觀光旅游類航線100元/架次,市內交通類200元/架次。每家企業每年獎勵額度最高300萬元。
在支持開通低空物流配送航線方面,《措施》對開設經民航部門審批的低空物流配送航線的企業,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年飛行架次超過500次的,按30元/架次給予獎勵;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年飛行次數超過300次的,按50元/架次給予獎勵;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年飛行次數超過100次的,按100元/架次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每年獎勵額度最高500萬元。
今后,南寧市低空經濟的應用場景也將越來越豐富。《措施》明確,鼓勵引導低空運營企業參與各行業低空場景開發和應用,對使用低空飛行器提供政務、市政管理、城市更新、巡查處置、電力巡檢、農林植保、河湖巡查、公路巡檢、氣象探測、交通疏導、醫療救護、生態治理、警務活動、人工影響天氣、空中通信、國土測繪等公共服務的企業,年服務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按實際收入的3%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多舉措支持低空經濟發展
支持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措施》對于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支持同樣有力。例如,鼓勵企業圍繞關鍵材料、核心零部件和飛行控制、智能避障、反制以及抗干擾等領域開展前沿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措施》施行期間獲得南寧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的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支持。對《措施》施行期間獲批的低空經濟領域國家級的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對《措施》施行期間獲批的低空經濟領域國家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
《措施》還提出加大適航取證獎勵。對在南寧市合法經營并從事研發、生產制造的低空經濟企業,在獲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和大型、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標準適航證以及運營合格證后給予獎勵。其中,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最高獎勵500萬元,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最高獎勵300萬元,同一型號航空器僅獎勵一次,不重疊獎勵。
記者:韋靜
編輯:陳碧瑩
責編:唐秋艷
編審:覃鳳妮
轉載請注明出處 保持信息完整

